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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央行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以来,各地正在加快步伐,落地收储未售商品房。新近落实该举措的是广东省惠州市。
6月17日,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为“《公告》”)称,为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,将面向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,用作保障性住房。
《公告》显示,当地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,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;征集范围为惠州市域内7个县(区)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。征集时间为期一个月,自6月17日起至7月17日止。
房源需要符合的条件以下六个条件: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,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,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,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,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、配套设施完善、满足一定车位配比,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、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。
与惠州同日,贵州省贵阳市也发布了关于